皮膚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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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膚癌是表皮細胞異常失控生長而形成的皮膚惡性腫瘤,不會透過接觸感染。發病年齡中位數為74歲。
大量曝曬陽光是造成皮膚癌的主要原因,好發於臉、頸、手臂等常被陽光照射的部位,因此在紫外線較強的地區應特別注意防曬。
治療
皮膚癌組織形態分布以「基底細胞癌」最為常見,治療方式以手術最多。大部份可以手術治療而且效果良好。
黑色素瘤的治療則牽涉到手術、化學治療、放射線治療以及標靶、免疫治療組合等。
預防/篩檢
雖說皮膚癌大多50歲後才出現,但事實上陽光造成的傷害在更早之前就埋下罹癌風險。因此,必須從小就保護皮膚,避免在陽光下過度曝曬,以減低日後發生皮膚癌的機率。
您可以:
- 儘量避免直接曝曬陽光,尤其是早上10點到下午2點陽光最強的時間。
- 必要時可運用保護性措施,例如找遮蔭處、撐陽傘、穿著長袖衣服等。
- 建議使用PA+++以上和SPF30以上防曬產品。
參考資料:癌症希望基金會希望之路手冊